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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的中期考评工作暨2010-201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向柳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各学院(研究院)

2011年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的中期考评工作暨2010-201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1年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的中期考评

请各单位对参加2011年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的班集体进行中期考评,只有通过中期考评的班集体才能参评2011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参加2011年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的班集体填写《厦门大学2011年先进班集体创建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1),提交各单位学生工作组;

(二)各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班级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考核内容参照《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创建中期考评内容》(附件2);

(三)各单位确定通过中期考评的班集体名单。填写《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中期考评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1019日之前提交学生处管理科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cjxj@xmu.edu.cn

二、2010-201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11]50号),今年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三好学生2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6名、省级先进班集体7个。

(一)评选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

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或者“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整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参评。各单位“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可推荐名额见附件4

3.“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全班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6)参加2011年学校先进班集体立项,并且通过中期考评;并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符合“省级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的班级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要组织“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会,听取学生代表(包括其他班集体的同学)和任课老师的意见。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综合考评,整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参评,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省级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含校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为:①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②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

2.评选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校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应在学生组织内部进行公示;

3.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校评审组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评审结果全校公示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各单位提交材料如下:

1.纸质版材料:请于1019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学生处管理科(嘉庚主楼1314);

1)《2011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和《2011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56,一式三份,其中主要事迹约800字)。申请学生材料需附学习成绩单(需经学院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事迹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2011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7,一式三份,其中主要事迹约1000字),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厦门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8,一式一份);

4)《厦门大学申报“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9,留存本单位备案)。

2.电子版材料:《厦门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发电子邮件至xscjxj@xmu.edu.cn,主题需注明:XX学院省级评优推荐名单。

经办人:林智敏      联系电话:2188162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