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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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12-2013保险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编辑:陈向柳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1日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新生及部分老生顺利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一)我校2012-2013学年新入学的、且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大学生,不包括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

(二)因各种原因错过此前历次申报机会且至今仍未参保的在校老生,可以随新生一起申报参保。

(三)在我校留学的外国学生不能申报参保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险。若外国留学生提出参保申请的,各单位在审核时应对其作“不通过”处理。

(四)正在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不能申报参保。不能确定是否处于正在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状态的,请拨打12333咨询。

二、在线申报参保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中的医疗保险子系统在线申报参保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工系统从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登录。学生在申报前应仔细阅读有关操作流程(可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下载)。

学生须在2012109日至20121016日在线填写参保申报表并提交辅导员审核;

三、提交制卡资料

办理医疗保险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学生须提供返乡证或台胞证复印件;侨胞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内地学生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遗失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二)照片的要求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须着深颜色衣服,无边框,人像清晰。

(三)证件复印件及照片应按要求粘贴在《最新大学生办卡范本》(附件1)指定的位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及国家实行的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申报成功。此种情况下,参保学生不用交制卡资料,其原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在申报成功后仍可正常使用。

(二)遗失社会保障卡的,由参保学生本人按下述步骤进行补办:

第一步:在发现遗失社会保障卡后,立即拨打12333申请冻结其社会保障卡;

第二步:在申请冻结社会保障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1.身份证件;2.用以补办社会保障卡的费用25/人)到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后江埭路65号)办理挂失和补办社会保障卡手续;

第三步:在厦门市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时间,到该中心领取补办好的社会保障卡。

(三)筹资方式。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在本保险年度(201271日至2013630日)的筹资方式为参保学生缴付100元,国家财政补贴360元。缴费工作将在申报完成后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9001cc金沙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