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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为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的安排,我院将在2016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且其中一位需是考生本人的硕士指导教师(如导师非教授,也需另外提供推荐信)

4、外语水平要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PETS-5 WSK60以上(35岁以下);

                    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

                    托福80分以上;

                    雅思6分以上;

                    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

5、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两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二、报名方式

根据博士招收类型,分以下两种方式:

1、根据博士招收类型,分以下两种方式:

1)招收硕博连读生: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进行。

2)招收普通博士研究生及各专项计划研究生:在学校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并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15 12 1 日- 12 31 日。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3、报名考生须于 2016年 1 8日 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本人自述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报考条件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

11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厦门大学海韵园校区9001cc金沙行政楼B307

    编:361005          人:陈李媛

    话:0592-2580617        真:0592-2580608

 

三、初审选拔

 

1. 学院资格审查。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即取得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即终止申请程序。

2. 专家组审查和推荐进入考核程序的人选。专家组对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评价分数,填写《考核记录表》,根据评价分数从高到低和1:2的录取-考核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考核的人选。

3. 学院复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形成通过初审选拔进入考核的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并在学院网上公示。

   

   四、考核选拔

1. 时间安排

20162 14日各导师组完成审核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参加考核的人选。

2016224日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复审,并将最终进入考核名单报送学校招生部门审核后上网公示。

201633日,申请人报到并进行材料原件复核。

地点:厦门大学海韵园9001cc金沙B307

携带材料:a.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

b.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

c. 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英语证明原件;

d. 身份证原件;

f.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g.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h .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5 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01634,分若干小组进行考核。(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2.进入考核申请人的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笔试 为闭卷考试,主要为外语和专业课测试,时间为2小时。用带有密封线的试卷纸答题。考试完毕,试卷收齐后由监考人员当场将试卷密封装订,评卷集中进行。

面试 面试由不少于 5 名的教授组成面试小组,且指派专门的秘书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逐一进行面试。除正在口试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核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

考核完毕后试题、考试提纲、录音和录像在学院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留一年)。

面试考核标准:学院组织的考核小组通过对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综合能力: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②英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英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③专业基础和知识背景: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④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和科研计划书进行讨论分析,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本专业方向的要求;对本专业方向的最新学术前沿是否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3. 分数比例:核最后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40%,外语占20%,科研与创新等综合能力占40%

专业

笔试

面试

备注

基础数学

实变函数、近世代数(20%

专业英语(10%

基础知识(20%)、英语(10%)、综合素质(40%

 

计算数学

数值逼近、数值代数(20%

专业英语(10%

 

应用数学

实变函数、近世代数(20%

专业英语(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数理统计(20%

专业英语(10%

 

    

 

 

 

 

 

 

 

 

 

    五、硕博连读生的复试

    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要参加考核复试,与普通考生同一考核标准公平竞争。

 

   六、录取

1.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召开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导师组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名额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3.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非定向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类别: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报考“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的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到定向高校就业。其他定向类别的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 厦门大学监察处全程监督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0592 — 2186219

2. 实行校院两级巡视监察制度。学院接受学校巡视组的巡视和检查,并成立由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巡视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录考核巡视监察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考核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我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 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学院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考核录取工作。

八、本招生工作办法由9001cc金沙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9001cc金沙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