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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6年博研究士招生简章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厦门大学数学学科办学历史悠久,是厦门大学最早设立的系之一。学院办学八十多年来,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培养了以柯召院士、陈景润院士、林群院士为杰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数学家,高水平的教育科学工作者和高级管理人才,校友遍布海内外社会各界。
    学院现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统计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数学博士后流动站,涵盖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和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和运筹学五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其中基础数学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作为试点单位,于2013年首次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生源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升。根据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及《厦门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我院将在 2016年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一、   招生计划

暂缺,以学校招生办公布为准。

二、   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 4年。在校年限 4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三、申请条件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岁;

3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且其中一位需是考生本人的硕士指导教师(如导师非教授,也需另外提供推荐信)

4、外语水平要达到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5、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两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5、报考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非定向类别: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类别: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报考“厦门大学对口支援新疆专项计划”的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到定向高校就业。其他定向类别的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   报名方式

1、根据博士招收类型,分以下两种方式:

1)招收硕博连读生: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进行。

2)招收普通博士研究生及各专项计划研究生:在学校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并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15 12 1 日- 12 31 日。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3、报名考生须于 2016 1 8日 前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 本人自述 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申请考核考生请根据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提出的外语水平要求提供相应证书);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 报考条件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

11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2000字)。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招生办、考试中心和报考院系根据考试的报考材料、网络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即取得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即终止申请程序。

2、复审: 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并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要求考生在20165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六、   考核办法

1、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院系研究生招生秘书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院系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评价分数。学院根据评价分数从高到低和1:2差额比例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2、考核一般在每年的二月份下旬至三月之间进行。

3、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4、考核按报考专业相同或研究方向相近分成若干小组,每一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位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5、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考核小组秘书需认真完成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

6、考核小组成员需在所分发的打分表中给出对每位考生的评价,按百分制打分,经考核小组成员和组长签字后统一收回。考核成绩作为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7、考核内容包括外语能力、基础理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水平、研究潜质、学术兴趣等。具体为:

(1) 综合情况(40%):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以及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讨论、科研计划书分析等总体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2) 英语水平(20%):通过口语交流、专业英语翻译等方式进行。

(3) 专业知识基础(40%):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七、   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导师组意见、考核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 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 2016 6 月在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 7 月寄出。

八、   奖、助学金

在职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 19 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加大奖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 12000 元;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获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0000 元;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政策,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如下:

单位:万元/

学生类型

(2014级起)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校长助学金

博士

前三年

1.3

1.2

1.8

第四年

(从2014级起)

0

(第四年免学费)

0

3

学业奖学金前三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第四年免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 1.3 万元 / 年,全程 3.9 万元(4 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厦门大学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我校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0592 — 2186219

2.实行巡视监察制度。学院在博士上招录考核工作期间,将组成巡视监察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全程监察博士招生工作的进行,以保证各个环节的公正、公平。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考核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 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和当年度的博士生考核录取工作。

 

十一、专项招生计划

1.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请参见《厦门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学院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3.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财经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大学等3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十二、招生目录http://zs.xmu.edu.cn/news/2543.html

 

十三、联系方式

材料寄送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西路厦门大学海韵园校区9001cc金沙行政楼B307

    编:361005          联 系 人:陈李媛

    话:0592-2580617        真:0592-2580608

电子邮箱:mathyjs@xmu.edu.cn,网    址:/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0)592-2188888     

传真: +86(0)592-2180256

网址 : http://zs.xmu.edu.cn    E-mail: 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86(0)592-2184166       传真: +86(0)592-2184117

网址 : http://kszx .xmu.edu.cn  E-mail: kszx@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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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24